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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!奥维地图所属公司因这两条违法事实被处罚款20万
行政相对人类别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北京元生华网软件有限公司 |
法定代表人 | 侯元彬 |
违法事实 | “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,擅自从事测绘活动”和“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”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、《地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京规自(市)罚字﹝2021﹞15号 |
处罚内容 | 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1039.36994万元、没收测绘工具725件、并处罚款20万元。 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1-12-30 |
公示截止日期 | 2024-12-29 |
处罚机关 |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|
内容来源: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节选
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,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,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、单位合作,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、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,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地图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64号)节选
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,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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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、测绘营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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